年6月22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了一起诈骗案:滕州市张某某多次骗取自己朋友现金共计人民币余万元,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滕州张某某诈骗多万
多次骗取现金余万
(图源网络)
年12月份至年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没有还款能力、无任何业务的情况下,虚构自医院投资医疗耗材并有高额利润回报的事由,成立山东奥水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发稿时已注销)并向自己朋友承诺可以投资入股分红,采取拆东墙补西墙还款的手段,多次骗取自己朋友现金共计人民币余万元。分别为:
1
年5月份至年1月,以投资入股的名义分多次骗取田某某现金共计87万余元。
2
年12月份至年1月,以投资入股的名义分多次骗取杨某某共计80余万元。
3
年12月份至年1月,以投资入股的名义分多次骗取倪某某共计80余万元。
4
年10月11日,以销售医疗器械需要资金垫资为由骗取巩某某18万元。
5
年12月份至年1月,以投资入股的名义分多次骗取邵某某共30余万元。
6
年8月,医院放射科的片子为由,骗取张某某4万元。
7
年1月份至年12月,以投资入股的名义分多次骗取张某某共9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某资料
(图源网络)
被告人张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370481********,汉族,大专文化,群众,原滕州市**院介入科员工,现住山东省滕州市**路**号**号楼**单元**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书证
2
电子数据
3
视听资料
4
证人王某某、谭某某、段某某七人证言
5
被害人田某某、杨某某、倪某某七人陈述
6
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
涉嫌诈骗
(图源网络)
因涉嫌诈骗罪,于年7月7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本院批准逮捕,同日滕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发现诈骗后怎么办
处理方法
如果发现被诈骗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处理。接下来的操作具体如下:
1
先自行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可以自己写好书面的报案材料。
2
带着材料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口头报案,由公安机关记录相关内容。
3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材料或者报案人口述,由公安机关询问,并制作笔录后,进行立案审查。
4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否则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
5
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