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家长:
我校认真落实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坚决执行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五项管理”等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措施及落实情况向家长汇报如下:
一、手机管理方面
1.学生手机带入校园需由家长书面申请,无特殊情况不得带入校园。发现未提出申请带入校园的手机,由班主任放置学生手机专存柜暂存,并告知家长,放学后还给学生,提醒家长加强管理。
2.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3.有手机保管柜,设在各级部级部主任处,对学生带入校园的手机统一保管。
4.有手机保管责任人,为级部主任。
5.有学生需使用电话,学校各办公室的电话全部对学生免费开放,同时班主任电话为家校沟通热线,便于学生和家长之间的联系。
6.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每天在教室黑板公示,学生自己记录。
7.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除部分上级要求的如:安全教育平台等线上学习,教师不自行布置使用手机的学习任务,学生使用手机需在家长监管下使用。)
8.学校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组织合理使用手机专题教育班队会,并通过家长会和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家长进行教育和管理,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9.学校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已通过班级QQ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