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滕州市首批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出让。这是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滕州市首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是枣庄市首批入市地块,敲响了枣庄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
据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滕州市根据此项规定,大胆创新,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原则,出台了《滕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办法(暂行)》,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力求实现“农民增收益、标准不降低、项目快落地”。据悉,本次成交的首批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满足4个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据了解,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出让使用权获得土地收益,改变了传统的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后一次性补偿的模式,给农民带来持续长久的收益,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也为乡镇振兴注入了新动能。另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了用地渠道,有力保障了项目落地,助推企业发展。
下一步,滕州市将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推动集体土地稳妥有序、规范入市,为实现“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环泽通讯员张志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