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4月29日,滕州市司法局举办法治淬火大讲堂(第九期)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枣庄律师协会滕州分会会长,滕州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滕州市司法鉴定所主任参加。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机关党委书记杨宁从政务公开的主要历程、哪些信息要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如何进行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讲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重于实践,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信息公开将有助于克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失衡、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有助于防止行政不作为导致的腐败现象,进而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滕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文阁主持并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施行修订后《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熟悉《条例》各项规定,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他要求,要秉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妥善处理好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他强调,要突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职能情况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