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枣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情况。自年12月1日起至年5月31日,公安部门将集中开展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全市已设立31处电动自行车挂牌办理点。
据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王其春介绍,山东省是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大省,由于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意识差,超速、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王其春介绍,实施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辆违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流入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挂牌分为3种情形。对于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枣庄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5月31日结束。自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将不予登记挂牌。
31处办理地点
滕州市
1、滕州人保财险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