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层级监督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近年来,滕州市始终坚持以行政复议为抓手,聚力“三点一线”、聚焦民生民祉,着力织密行政争议化解网,用公正客观的态度、公开透明的程序、公平合理的结果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以“复议为民”为出发点
坚持“复议为民”,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机融合到行政复议全过程,从群众急盼忧怨的问题出发,通过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注重将行政复议“准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与不收费、门槛低的便捷性相结合,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公开案件审理结果,通过代为打印复印材料让申请复议“只跑一次”,通过邮寄行政复议文书让人民群众“一次不跑”,充分发挥“复议为民”在取信于民、服务便民、惠民利民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以“层级监督”为落脚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条便开宗明义的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作为立法目的之一。为强化层级监督,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行为“裁判员”,滕州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过滤网”和“防火墙”作用,以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自我纠错来促进依法执法、依法行政。通过“刀刃向内”,综合运用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多种“组合拳”,使出《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连环招”,在为执法机关加上“紧箍咒”的同时将违法办案的压力化作依法执法的动力,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推动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任性。
坚持以“臻于至善”为着力点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完善的价值追求,滕州市多措并举,不断增强行政复议规范性和权威性。一是工作制度化。滕州市先后制发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复议权利告知等文件,以法律文书为载体,通过增强说理、讲明事理、提升条理、反映法理,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文书变的浅显易懂,推进复议工作有制可依。二是程序法定化。杜绝“一人挑大梁”,所有案件均由两名人员全程负责办理。在经过至少三人“质检”后,复议决定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加盖政府印章后依法送达,推动复议工作有序可循。三是办案网络化。通过电子办公系统向有关行政机关送达复议文书,通过公务邮箱传送有关证据,依托山东省复议应诉平台,坚持所有案件同步录入、同步更新、同步结案、同步送达,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推行复议工作有迹可查。
主动“穿针引线”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滕州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一方面通过对案件“把脉问诊”,找准争议表现和症结所在,针对性开展调解和解工作。另一方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的同时,结合案情积极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沟通,了解其真实诉求与和解意愿,“对症下药”,破解被申请人碍于人情面、排斥面对面的顾虑,研究调解和解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案。通过牵头组织调解,畅通和解渠道,开展听证座谈,让争议双方坐下来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环泽通讯员杨明李晓菲孙志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