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是三国五邑之地,有些浓厚的文化底蕴。
老县衙,拒史料记载,距今有年的历史,元朝末年,县衙毁于战乱。明朝在原址上重建,正堂里的大堂保留至今,也有年历史。
周围的建筑是为了保护大堂重建的,也是标准的明清建筑。整体看起来十分协调。
县衙大堂是知县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和公开审理大案的地方,位于县衙建筑群的中心,历来是县衙中轴线的主体建筑。
其中央置暖阁,设知县公堂,上置“明镜高悬”匾额,公案上放惊堂木、文房四宝及红绿头案签。其中红头签是下令动刑的刑签,绿头签是下令捕人的捕签。暖阁外两侧分别摆放着堂鼓、仪仗和刑具。(就是现在还原的样子)
随着时代变迁,大堂保留下来十分不容易,抚摸这年历史的房子,仿佛看了一部史书。
公元1078年(宋元丰元年),范仲淹的四子范纯粹任滕县知县,把滕县县衙的公堂吏舍修葺一新,得到了时任徐州知州苏轼的大力赞赏。苏、范两家私谊甚厚,交往甚密。
苏轼视察了刚修复好的滕县公堂,见其高大敞亮,感慨万千,挥笔写下了著名的《滕县公堂记》(又名《修公堂记》)。“凡五十有二年,而赞善大夫范君纯粹,自公府掾谪为令,复一新之。公堂吏舍凡百一十有六间,高明硕大,称子男邦君之居。”《滕县公堂记》不仅是一代文豪苏东坡散文游记的名篇佳作,而且见证了滕县公堂在宋代的发展。
对于明朝当时滕县县衙的盛景,明万历十三年编修《滕县志·创设志》亦云:中为正堂五间,堂后为琴堂,即元弦歌堂,堂左为幕厅,右为銮驾库、甲杖库。
在幕厅后堂前为戒石亭,石刻警文“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东西列六房——马科、承发、司、架、阁、库各三间。
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上有谯楼,再前为坊枕街,原题“牧爱”,嘉靖三十九年(公元年)更题为“善国”。
新中国成立后,滕县老县衙一带一度作为县(一九八八年后改称为市)人民政府驻地。年12月7日,滕县县衙大堂作为明代古建筑,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滕州市旧城改造工程进行到县衙大堂附近,作为滕州市五百年历史见证的县衙大堂何去何从成为滕州人们极为关心的一个话题。
几经论证,人们终于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老县衙作为滕州城区建设的历史见证,县衙大堂作为承载滕州自明代开朝第二年以来数百年历史的实物标本,非但不能拆掉,反而要加以保护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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