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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即将举办,将发放约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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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冬梅

9月26日,“乐居滕州·共享未来”年滕州市房博会新闻发布会举办。据了解,“乐居滕州·共享未来”年滕州市房博会线下活动将于10月1日至10月5日举行。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房博会基本情况和总体安排。

近年来,滕州市通过一系列有效政策和措施,大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规模持续扩大、品质大幅提升。马培安说,为进一步凝聚市场信心,持续释放住房消费潜能,激发市场活力,滕州市将于10月1日起举办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本次房地产博览会由滕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融媒体中心承办,以“乐居滕州共享未来”为主题。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房地产博览会有哪些变化呢?马培安表示,突出表现为:一个目标、两大平台、三项活动、广泛参与。他解释道,以让市民挑选到适合自己的好房子为目标,实施“线上、线下”双平台展示,“线上”开展云看房活动,从10月1日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线下”会场设在龙泉文化广场,展期从10月1日至10月5日。展区分为房地产企业展区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展区。参展企业及金融机构共计80余家,展区面积约平方米。

与此同时,为给广大市民带来真真切切的实惠,房博会谋划了三项配套活动:一是自房博会开幕之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市政府发放张购房消费券,总金额约1.2亿元。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协议、缴纳认购款后,可到指定地点领取消费券。在签订商品房合同结算时,在总房款中予以抵扣。二是展会期间,每天晚上轮流举办专场文艺晚会,丰富市民节日生活。三是在会场举办“爱啤士”啤酒节,全面营造“庆国庆、逛展会、享实惠”的欢快氛围。

这1.2亿元的购房“大礼包”将如何使用呢?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培安说,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协议、缴纳认购款后,可到指定地点领取消费券。在签订商品房合同结算时,在总房款中予以抵扣。

当前,社会各界对购房消费券充满了期待,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焦点。“本次房地产博览会共发放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券张(每张面值3万元),发放新建公寓购房消费券张(每张2万元)。”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伟介绍,领取对象仅限于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年滕州市房地产博览会参展开发企业推出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个人购房者。购房人须与参展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缴纳认购款,同时与参展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对于领取方式,赵伟介绍,房地产博览会线下举办期间,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会场消费券发放处领取购房消费券。在10月6日—10月31日期间,购房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缴纳认购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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