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枣庄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获悉,我市又有一批单位和居住小区荣获枣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称号。其中,善南街道办事处、国网枣庄供电公司滕州客服中心、山东华奥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沙河镇人民政府、滕州市城乡供水中心第一净水厂、滕州第四实验小学新英才小区等6个单位获得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奥体花园、缇香郡、人和蓝湾、君瑞城、熙城国际(金园)、保利海德佳园、明珠花园二期、和谐家园等8个小区荣获年度“园林式居住区”称号,我市绿化美化档次和品味进一步提高。
据悉,该评选活动自8月初开展以来,我市各单位(小区)踊跃报名,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初审,40余家单位(小区)通过初审,最终14家单位(小区)获得枣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荣誉称号。下一步,将从获评名单中择优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
为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各部门(单位)大力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活动,城市生态环境和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3家单位荣获“园林式单位”、61个小区获得“园林式居住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