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广大市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自年10月23日起,每天6:00-10:00集中采样。
二、检测范围(滕州市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一)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人员,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检测。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在所在村居(社区)参加检测。
(四)学校师生员工按照所在学校规定和要求参加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镇街、村居的组织安排,携带健康码、身份证、转义码等有效证件,尽早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全员检测。
(二)请全体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取下口罩等候采样,采样结束立刻戴好口罩离开现场;采样过程保持“1米线”间隔、“3米线”采样,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不碰触采样区公共物品,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三)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
(四)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镇街、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将采取敲门敲窗和电话联系方式了解检测情况,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本土疫情期间患者就诊流程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示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滕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2日
市中区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从年10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市中区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员工等“应检尽检”人员与本轮核酸检测同日进行。
(二)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与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二、时间安排和采样方式
(一)采样时间:
年10月23日起,每天6:00-12:00。
(二)采样方式:核酸检测采样以村(居)、社区、小区等为单位,具体时间安排、采样点设置、采样顺序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区居民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镇(街)、村居的组织安排,尽早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全员检测。
(三)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工作人员还将以敲门敲窗“双敲”形式入户了解检测情况,为行动不便的居民进行上门采样,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
(四)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七)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检测的,一旦发生感染,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市中平安!
市中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2日
附件:市中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
峄城区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从年10月22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峄城区区域内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员工等“应检尽检”人员与本轮核酸检测同日进行。
(二)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人员,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与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二、时间安排和采样方式
(一)采样时间。年10月22日起,每天6:00-12:00
(二)采样方式。核酸检测采样以村(居)、社区、小区为单位,具体时间安排、采样点设置、采样顺序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区居民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镇(街)、村居的组织安排,尽早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全员检测。
(二)所有采样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3米线”采样,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按要求规范转运,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三)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工作人员还将以敲门敲窗“双敲”形式入户了解检测情况,为行动不便的居民进行上门采样,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
(四)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因事错过上午集中采样时间的居民朋友,要及时到辖区各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补采检测。
(七)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检测的,一旦发生感染,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峄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2日
峄城区核酸采样点地图
台儿庄区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从年10月22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采样方式
(一)采样时间:年10月22日起,每天6:00-12:00。
(二)采样方式:核酸检测采样以村(居)、社区、小区等为单位,具体时间安排、采样点设置、采样顺序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二、核酸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师生员工等“应检尽检”人员参与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48小时内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参加此次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居民朋友根据镇(街)、村(居)的组织安排,尽早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全员检测。
(三)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五)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六)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核酸检测地点可查询山东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