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冬梅
12月7日,滕州市召开了“走在前开新局共建文明滕州”系列居住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滕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宇同志介绍了滕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1—11月份,全市主要空气质量指标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较年同比分别改善39.7%、33.3%;空气优良天数天,较年同比增加7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位次由年的全省第位,提升到今年的第77位,滕州环境空气质量达有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
滕州在污染防治方面,坚持系统化治水。聚焦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两清零、一提标”项目建设,城区25公里的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以及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技改和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实施了九村、小冯河2处人工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和67公里的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EPC+PPP模式实施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建设。实施VOCs精细化管控,对20家有机化工行业LDAR(泄露点检测与修复)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和抽测,对69家涂装、人造板材等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工序进行现场监测评估。在经济开发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VOCs、颗粒物走航监测26次,对发现的高值区第一时间进行溯源整治。1—11月份,全市主要空气质量指标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38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较年同比分别改善39.7%、33.3%;空气优良天数天,较年同比增加7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位次由年的全省第位,提升到今年的第77位。滕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同时,抓好源头预防,促进3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委托专家,对51家重点危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对发现环境问题督促整改。
滕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省率先打造可视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坐镇指挥中心可同时查看16路实时视频回传。“滕州市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助力新型城市建设”列入山东省年“抓环保促发展”典型案例。按照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33家违法情节轻微案件免予处罚,对故意排污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零容忍”。
滕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优化服务、包镇联企”制度,安排12名科级干部联系21个镇街、36家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上门。在项目审批上,在法定范围内“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1—11月份,审批报告表项目97个、网上登记备案项目个,指导企业自主验收备案67个。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相关工作,变更企业55家、延续申请1家、重新申请29家、申请注销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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