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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医院等6家单位被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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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8月7日讯(记者武甜莹)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外公布《滕州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7.29-8.4)》,医院、界河镇幸福楼村卫生室、滕州市京客隆购超市等6家单位被行政处罚。

《滕州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7.29-8.4)》显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学院中路昊洋大厦南门西区2号的滕州市京客隆购超市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事商场服务活动案,执法人员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元。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滕州市界河镇幸福楼村的界河镇幸福楼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人员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执法人员对其处以警告。

经查,位于滕州市远航国际小区8号楼车库的张某某存在非医师行医行为,执法人员没收元非法所得及器械,并处以罚款元;位于滕州市界河镇西杨庄村的杨某,经社会举报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没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0元。

此外,位于滕州市益康大道北路号的医院和位于大坞镇和福村的大坞镇和福村卫生室,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两家都存在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专用包装容器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其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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